首页 >> 安全标准 >> 正文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编写说明
编辑整理: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5-10-23 23:44:07 打印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受人事部、国家安
已经替换掉了<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并经人事部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该大纲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重点突出,基本体至税踩谖蛔ㄒ等嗽钡乃刂剩┐邮伦⒉岚踩こ淌Ω谖还ぷ鞯淖ㄒ导际跞嗽备聪笆褂谩?BR>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该大纲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我们将不断修改和完善。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ANQUAN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安全师考试网 京ICP备05081768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信箱:webmaster@anquanshi.com
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树人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