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试动态>>甘肃>>正文

甘肃: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日期:2008-12-17  来源: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甘职改办函[2008]46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我省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验收合格,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证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尽快通知本人并做好办证工作。办证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初)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归口送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