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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工作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7-1-9 12:57:10 打印

 

各位考生: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考务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做好相应核查成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成绩,客观题成绩不进行成绩核查。

  二、申请核查成绩需提交的资料有: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复印件;

    2、申请核查成绩人员情况明细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省市名称:   年度考试  名称   第 页   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 考 证 号
  
科 目 名 称
  
原 成 绩
  
联系方式
  
备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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